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二胡比赛曲目及评选细则
中国音协
中国音乐金钟奖二胡比赛的设立,旨在推动我国二胡艺术的发展,促进二胡演奏人才的成长,通过比赛的方式,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二胡演奏者,对其进行表彰和奖掖。
一、参赛对象
参赛选手为15—40周岁(197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)的中国(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二胡演奏者。
二、报送名额
比赛分选拔赛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四轮次进行。通过选拔赛(建议各报送单位在选拔时适度邀请外单位专家参加),选出60名以内的选手参加现场比赛。其中,复赛选手为60名以内,半决赛为24名,决赛为12名。
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如下:
1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建设兵团音协、煤矿文联音协、中石油音协、中石化音协、公安部音协以录像方式各报送2名选手,参加全国差额复审。
2.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,以录像的方式分别各报送2名选手,参加全国差额复审。
3.九大音乐学院:
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国音乐学院、上海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3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。同时,再择优推荐4名选手,以录像方式报送,参加全国差额复审。
沈阳音乐学院、星海音乐学院、四川音乐学院、天津音乐学院、武汉音乐学院、西安音乐学院:各推荐报送2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。同时,再择优推荐2名选手,以录像方式报送,参加全国差额复审。
4.总政宣传部艺术局,以录像方式报送5名选手,参加全国差额复审。
5. 中直各专业院团,以录像方式各报送2名选手,参加全国差额复审。
6.中国音协二胡学会,以录像的方式限报10名选手,参加全国差额复审。
7.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,以录像方式限报5名选手,参加全国差额复审。
8. 中国音协民族音乐委员会,以录像方式限报5名选手,参加全国差额复审。
注: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见附表1, 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,将视情况进行调配。
三、报送方式
1.各地音协和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,将选手的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中国音协,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选手直接报送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。
2.报送的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(加盖单位公章)、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。
3.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,不得重复报送。
四、报送资料
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(DVD光盘)不得编辑,必须同期录音,如不同期录音,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。具体要求如下:
A、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,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,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。
B、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组委会前六个月内录制完成的。
C、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参赛曲目、顺序、时长等信息。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、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。
D、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,包括图像和音频,且必须为同期录音,严格要求声像同步。
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。
五、参赛曲目
选拔赛与复赛曲目相同,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曲目不得重复,必须背谱演奏(委约作品除外)。
(一)复赛(无伴奏演奏,9-13分钟)
1.《病中吟》(刘天华曲);
2.自选一首中国作品。
(二)半决赛
1.规定曲目两首(无伴奏演奏);
《悲歌》(刘天华曲)
《空山鸟语》(刘天华曲)
2.从下列规定的中国作品中自选一首作品(可用伴奏,伴奏人员不超过2人);
《葡萄熟了》(周维曲)
《椰岛风情》(陈军曲)
《江南春色》(马熙林、朱昌耀曲)
《姑苏春晓》(邓建栋曲)
《豫乡行》(宋国生曲)
《河南小曲》(刘明源编曲)
《陕北抒怀》(陈耀星、杨春林曲)
《秦腔主题随想曲》(赵震霄、鲁日融编曲)
《迷糊调》(鲁日融编曲)
《草原新牧民》(刘长福曲)
《翻身歌》(张撷诚曲、王国潼编曲)
《金珠玛米赞》(王竹林曲)
《一枝花》(张式业编曲)
《皮影调》(赵砚臣曲)
《山村小景》(陈耀星曲)
《寒鸦戏水》(闵惠芬曲)
3. 从下列作品中任选不同作曲家的2首作品(完整版),现场抽签一首演奏(钢琴伴奏):
《第四二胡狂想曲》(王建民曲)
《第二二胡狂想曲》(王建民曲)
《第二二胡协奏曲——追梦京华》第三、四乐章(关乃忠曲)
《风雨思秋》(关乃忠曲)
《雪山魂塑》(刘文金曲)
《长城随想》第三、四乐章 (刘文金曲)
《蓝色星球——地球》(王乙聿曲)
(三)决赛
1.《月夜》(刘天华曲)(无伴奏);
2. 自选一首作品(8分钟以内,可用伴奏,伴奏人员不超过2人);
3.演奏一首组委会特邀作曲家创作的中、小型二胡作品,乐队协奏。2015年7月1日通过中国音协网(www.chnmusic.org)发布。选手接到复赛通知后,再向组委会报送该轮曲目。
注:1.选手须按照规定的曲目顺序进行演奏;
2.规定演奏时间的曲目,演奏净时长低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下限,将取消比赛成绩,高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,不影响比赛成绩。
3.伴奏选手自带。
六、奖励办法
1.比赛设等次奖、优秀奖和入围奖。
2.等次奖包括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。
七、报送及比赛日期
1.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
2.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拟于2015年10月中旬在江苏举行。
联系地址: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07室
邮编:100083
联系人:尹飞飞
咨询电话:010-597596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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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下载 第十届中国音乐“金钟奖”比赛(二胡)选手登记表
附表 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(二胡、柳琴、中阮、三弦、扬琴)比赛分配名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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